今后,上市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等都要有表明其“身份履历”的生产记录。昨天,记者从省农业厅获悉,我省将建立健全农产品可追溯制度,上市的农产品都要有生产记录。
日前,我省出台了《河南省农产品生产记录管理办法》。办法要求,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名牌农产品的原材料生产基地和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必须建立生产记录,以促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健全农产品可追溯制度。生产记录必须包括: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动物疫病、植物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收获、屠宰或捕捞的日期等。所记录的内容必须能够反映整个生产过程,形成完整的质量追溯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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