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塑令”实施的情况怎样?昨日,西安市工商局在全市拉开为期两月的清查行动,对违反明码标价、不建立购销台账且屡教不改的,将处20000元以下罚款。
昨日的电视电话会上,西安市工商局下发《关于开展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该通知指出,从6月1日到8月1日,将对生产、销售塑料购物袋情况开展集中清查。
此次检查主要包括:塑料袋生产、销售企业是否有合法证照;经营者是否停止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袋;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是否对塑料袋明码标价,是否在商品价外收取塑料袋价款。与此同时,还将建立超市、商场、商品交易市场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情况的巡查制度,要求塑料袋销售企业建立购销台账制度。对于违反明码标价、不建立购销台账等行为,首次进行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的将处以20000元以下罚款。
会后,西安工商系统出动千余人,进行了首次集中检查。在检查中,大部分超市在显眼位置对塑料袋价格等进行明示,有的超市还打上了销售条形码。但仍有个别超市的塑料袋购销台账不完善,食品内包装袋也有待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