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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律师质疑烟草行规 烟民举报香烟无“生日”
http://www.tech-food.com 2008-4-30 13:46:17 中国食品科技网

 烟民举报香烟没生日 河南律师质疑烟草行规
  “你抽的烟有保质期吗?”被问到的烟民都会掏出烟,仔细端详烟盒:“咦,找不到生产日期,更没有保质期。”除了这句话,有的烟民会怀疑:“我买的不会是假烟吧?”

  很少有烟民注意香烟盒上有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香烟“生日”不详、“寿命”不明的现状,已经被多数烟民认可。

  但爱较真的郑州市民范学顺却不这么认为。4月25日,他一纸举报书,以香烟属于“三无”产品为由,将相关单位举报到质监部门。

  ●郑州市民举报烟厂和商场
  37岁的范学顺,有20年烟龄,自谓是名“法律工作者”,爱打公益官司,爱举报。

  4月25日上午,范学顺带着举报申诉书和摄像机,来到郑州质监局金水分局。他要举报卖给他香烟的商场和生产香烟的厂家。他说,拿着摄像机来举报,是想让质监部门重视他的举报。

  4月23日,范学顺在郑州人民路上的一家商场花80元买了4包香烟,“帝豪”和“红旗渠”各两包,香烟的生产商是河南中烟工业公司。

  范学顺发现这4包香烟上,既没有中文标明的厂址,也没有标明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和失效日期。

  范学顺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志必须真实,并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期限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及失效日期,而自己购买的香烟上并无相关信息;另外,范学顺还搬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为自己撑腰,这一条法律条文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情况。

  据此,范学顺请求质监部门依法责令相关单位在香烟盒上标明生产日期,并书面告知他处理结果。现在,范学顺仍在等质监部门的处理结果。

  ●曾去告烟厂但未被受理
  范学顺的等待可能没有任何结果,他说“我知道胳膊拧不过大腿”。

  去年,范学顺抽到一包发霉的香烟,“霉得没法抽,我忽然意识到买到了过期烟,这样对身体更加有害了。”随后,在他多天的调查中,他发现市面上的所有香烟的包装盒上都没有标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加上他“爱打公益官司、爱维权”,范学顺一气之下跑到法院要起诉烟厂。

  “法院不愿意受理,法官私下里告诉我,外地也有消费者这样告过,但都败诉了。”范学顺说。

  既然诉讼不被受理,范学顺就想出了到行政部门投诉这一招。“我知道自己买的都是真烟,也不想改变什么。”范学顺说,他只是希望,通过很多像他一样爱较真的消费者的努力,香烟盒上会印上“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香烟没生日是全世界的行规
  别说一般的烟民不过问香烟的年龄,就连多数售烟商家,也不知道自己卖的烟是何时生产的。市区几家烟酒店老板都说从没留意过香烟的生日,因为他们进的烟一般都在3个月内售完,不会积压,所以不担心烟会过期、发霉。

  省内一家卷烟厂的技术人员向记者解释,在我国,香烟不是一般的消费品,并有一整套严格的行业规范;销往市面的香烟,其包装分为箱、条、盒三种;厂家售烟时,已在大包装箱上标明了生产日期和厂址;在香烟的条、盒包装上,印有该品牌香烟的图案、注册标记等表明身份的标志,在香烟条、盒包装上不标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是国际也是国内行规。

  昨天上午,记者电话采访了省烟草专卖局质量监督检测站,该站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行业规定,市面上的香烟盒上都没有生产日期或保质期,而生产日期在香烟出厂时都印在了大包装箱上;如果消费者想知道购买香烟的信息,可以直接和厂家联系,如怀疑所购香烟是假烟,可到各级烟草专卖局投诉举报。

  ●律师质疑烟草业行规
  河南国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明认为,香烟必须通过烟民的嘴,才能抽进体内,香烟应该属于食品类商品的范畴,目前,国际国内烟草行业都将烟草制品归于食品类商品。

  首先,既然香烟属于食品,而我国《食品卫生法》相关条文规定:定型包装食品必须在包装标志或者产品说明书上根据不同产品分别按照规定标出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主要成分、保质期等。

  其次,香烟是商品,我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条文就规定:限期使用的产品,应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最后,烟民是消费者,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条文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情况。

  刘律师称,我国没有法律规定香烟厂家必须在烟盒上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目前的现状是行业遵循行规形成的,但行规不能对抗法律,烟草行业也必须遵循相关法律。

  ●各地消费者起诉烟厂均败诉
  2002年8月16日上午,安徽纲正律师事务所刘和生律师在合肥购买了一条香烟,注意到香烟的外包装上没有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及厂址,刘和生一纸诉状将卷烟厂及向其销售香烟的商场告上了法庭。最终,刘和生律师败诉。

  2003年,广东正翰律师事务所肖文全律师以“香烟没标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为由状告湖南长沙卷烟厂、云南昆明卷烟厂和华润万家超级市场有限公司,深圳罗湖区法院当庭作出判决驳回原告起诉。

  虽然这些诉讼均以失败告终,但每次诉讼失败后,法律界人士都普遍认为,这样的诉讼可以引起消费者、烟厂、烟草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可以为我国烟草业的行业发展提供好的借鉴。

  美国消费者为在烟盒上写上“吸烟有害健康”,整整努力了13年。“我相信,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终有一天会写在烟盒上。”范学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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