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商务留言 服务专区 服务联系 我的助理
首页资讯中心商贸信息产品展销食品展会项目招商求职招聘会员社区搜索引擎知识资料检验检测食品添加剂食品机械食品原料包装材料食品论坛
关键词:
行业热点 | 综合报道 | 科技动态 | 市场动态 | 经营之道 | 食品监管 | 专业视角 | 饮食健康 | 各地动态 | 企业新闻
站点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首页 > 食品监管 > 正文 全面、准确的行业资讯,专业、及时的食品新闻
食品安全(草案):以假充真赔十倍
http://www.tech-food.com 2008-1-1 9:56:03 中国食品科技网

    日前,《食品安全法(草案)》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从安徽阜阳的劣质奶粉事件,到苏丹红、注水肉,关乎人民生命健康的食品安全问题以立法的形式再次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据参与制定该法的专家介绍,此次提交审议的《食品安全法(草案)》是对现行的《食品卫生法》的修订,随着法律草案内容的不断丰富和研究的不断深入,特别是两会代表委员的议案、提案很多都是关于制定食品安全法的,因此最终将《食品卫生法(修订草案)》名称改为《食品安全法(草案)》。

    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草案的突出特色是建立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的科学管理制度。

    该“评估”是对食品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进行的评估。

    专家解释说,食品中的成分有的可能是对人体有益的,有的可能是少量对人体害处不大,但过量就有害。比如有人喜欢吃辣椒、红心鸭蛋,其中就带有苏丹红,因此要评估苏丹红的毒性、对人体哪个器官和系统可能造成损伤,动物和人每天吃多少苏丹红才会造成健康危害。

    建立风险评估是发达国家通行的做法。草案规定,评估结果应当作为制定食品安全标准、政策的科学依据。

    据了解,卫生部目前已开展了食品中微生物、化学污染物、食品添加剂、食品强化剂等专题评估。

    为下一步改革留出余地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食品安全卫生分段监管体制,这种多头监管存在着职责交叉、权责不明的现象。

    现在,草案确定了分段和统一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监督体制。即对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实行分段监管。同时,对不属于任何一个环节的工作,包括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以及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草案规定由国务院授权的部门负责。

    同时,草案中还规定,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作出调整。

    制定统一的国家标准

    苹果有几套标准?答案是,既有国家标准,又有农业部颁布的无公害标准、绿色标准、外观等级标准等,莫衷一是。众多繁杂的食品安全标准令执法部门和企业无所适从。

    为解决这一问题,草案规定,由国务院授权的部门负责制定统一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可以制定地方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有关食品的强制性标准。

    草案确立了食品进出口管理制度,规定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同时确立了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出口商、代理商备案制度和境外食品生产企业注册制度。草案还规定,出口的食品应当符合进口国(地区)的强制性要求,并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

    不安全食品要召回

    截至2006年年底,全国共有食品经营企业34.58万家。

    专家指出,如此大量的生产经营企业,人盯人的监管是做不到的,令监管部门疲于奔命。要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立足点应该是强化生产经营者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为此,草案规定了针对食品经营企业的多项制度。

    草案明确,不安全食品召回成为一项法定制度,要求生产者、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安全,应立即停止生产、经营,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停止生产该食品,消费者停止食用该食品,召回该食品,并记录召回的情况。生产经营者对召回的食品应采取销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

    草案要求,食品标签应当标明成分、保质期、添加剂等,食品生产者对标签、说明书、包装上的说明承担法律责任。

    草案对故意生产经营含有国家明令禁用物质的食品、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食用的主辅食品等严重违法行为,规定了较为严厉的处罚措施。

    确立信息统一公布制度

    消费者对有关食品安全的信息公布十分关切,但目前的食品安全信息公布不规范、不统一,公布的信息有的不够科学,有时小道消息满天飞,给消费者造成不必要的恐慌。

    2005年10月,有媒体报道国内超市大量采用PVC保鲜膜包装蔬菜、水果及熟食,该保鲜膜对人体有致癌作用,此消息一经传出,引来公众恐慌。其后,卫生部明确表态,只要按照国标生产,正品的PVC保鲜膜对人体无害。

    为解决食品安全信息公布中存在的问题,草案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食品安全事故信息以及其他可能引起消费者恐慌的食品安全信息和国务院确定的需要统一公布的其他信息,由国务院授权负责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的部门统一公布;影响限于特定区域的,也可以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公布。

    以假充真赔偿10倍

    消费者购买了不安全食品,维权讨说法很难。有关专家称,消费者维权难主要难在举证,一般消费者没有取证意识,买一些不贵的商品,不索要发票,发现问题后经营者容易推卸责任。

    另一方面,消费者维权成本高,令人望而却步。一位消费者购买了一枚“红心蛋”,要确定是否含有“苏丹红”,要经过数道检测,每一道检测都要缴纳上百元乃至数千元的检测费。

    为给消费者提供畅通、便利的救济渠道,草案规定食品经营者以假充真或销售不安全食品,除赔偿消费者的损失外,消费者还可要求其支付相当于价款10倍的赔偿金。

    “提高赔偿额度,对消费者有一定的激励作用,加强消费者监督,不至于让消费者维权以后得到的赔偿还不如交通花费多。”参与草案起草的一位专家说。  


来源:-
收藏本文】 【进入中国食品论坛交流】【设置字号: 】【关闭本页
  对本文提意见或评论
匿名: 帐号:  密码: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网友意见或评论
  • 可以开始评论了! | 看看其他文章评论!
  •  
      更多关于本文的相关文章
    本网站内的相关新闻:
  • 关注食品安全:食品小作坊2008年必须挂牌经营 (2008年1月1日)
  • 省农业厅发出紧急通知确保农产品供应和安全 (2007年12月31日)
  • 安庆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通过省级“大考” (2007年12月31日)
  • 河北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结束 (2007年12月30日)
  • 花溪展开食品安全检查 (2007年12月30日)
  • 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已进入检查验收阶段 (2007年12月30日)
  • 重庆初步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2007年12月30日)
  • 北京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2007年12月30日)
  • 全国食品安全会议力推“北仑经验” (2007年12月30日)
  • 北京市产品质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通过国务院检查组验收 (2007年12月30日)
  • 北京天津重庆等地产品质量食品安全整治收效明显 (2007年12月30日)
  • 陕西省食品安全整治获国务院抽查组肯定 (2007年12月30日)
  • 创新工业园强力整治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2007年12月30日)
  • 大学生“村官”担任食品安全信息员 (2007年12月30日)
  • 国务院验收组检查京冀产品质量食品安全整治情况 (2007年12月30日)
  • 明年将建“食品安全指数” (2007年12月30日)
  • 四川将推进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和就近曝光制度 (2007年12月29日)
  • 全国地级市食品安全分析预警系统正式开通 (2007年12月29日)
  • 我国将制定修订六百项食品检测方法国家标准 (2007年12月29日)
  • 金山区召开节日供应暨食品安全工作会议 (2007年12月29日)
  • 从下列搜索引擎找更多的相关内容:
     
     
     
      相关热门新闻排名 更多...
    1 日韩等亚太国家发现更多中国产食品含三聚氰胺
    2 国内乳企加强检测力度 雀巢不愿召回问题产品
    3 曝光:别再喝珍珠奶茶了 看看它们的真面目
    4 国务院公布监管条例 五部门管牢乳品安全
    5 乳品出事老板官员可追刑责
    6 食品安全:“事前把关”比“事后救火”更重要
    7 三元奶粉首次被曝“含毒” 旺旺未“确诊”
    8 防止三聚氰胺国标被“钻空子”
    9 温家宝:乳品出新规 将建问责黑名单
    10 快检三聚氰胺收到上百建议
     相关热点专题
    关注食品安全
    问题食品曝光
    产品质量标准
    市场准入(QS)
    政策与法规
    全国两会关注食品安全
    HACCP专题
    更多专题新闻 ...
      推荐商机 更多... 最新商贸信息
  • 食品改良剂展销网
  • 食品稳定剂展销网
  • 食品酸化剂展销网
  • 食品消泡剂展销网
  • 免责声明: 1、本文系本网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591-8336 6663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版权隐私 | 法律声明 | 与我合作 | 帮助信息 | 网站地图 | 服务条款

    中国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 ©1999-2008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TEL.):0591-8336 6663,传真(FAX.):0591-8336 1890
    中国福州八一七中路新兴大厦22楼2202 邮编:3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