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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过期绿色食品标志 江西监管部门将专项清理
http://www.tech-food.com 2007-7-16 9:19:57 中国食品科技网

    昌碧芙蓉米等产品绿色标志已过保质期  监管部门:将进行专项清理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愈渐重视,购买“绿色食品”近年来成为了一种消费时尚。各个精明的厂商也纷纷瞅准时机把“绿色” 
当作门面来吸引消费者,超市中不少印有“绿色标志”的食品往往颇受消费者青睐。可是,很少有人知道“绿色食品”标志其实也有“保质期”,不少消费者购买了过期的“绿色标志”食品还不知。记者近日在一些超市调查时发现,有不少商品的绿色标志已经过期却仍在“超期服役”。

  市场调查 过期标志仍在使用

  记者日前在网上查询了绿色食品标志的相关信息。绿色食品标志是由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正式注册的质量证明标志,它注册在以食品为主的共九大类食品上,并扩展到肥料等绿色食品相关类产品上。绿色食品标志作为一种产品质量证明商标,其商标专用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保护。该标志是食品生产企业通过专门机构认证,许可企业依法使用,其有效期限为三年,在标志过期后企业需要重新注册申请。

  日前,记者针对绿色食品标志的使用情况,在市内多家超市进行了调查。8日上午,记者来到青山路一商场的超市时发现,在不少食品的外包装上都可以看到“绿色食品”的标志,特别是一些名优产品,加上绿色食品的标志后更容易受到消费者的青睐。记者在一种标有南昌名牌产品字样的15kg装名为昌碧芙蓉米的包装袋上看到其绿色食品标志编号为“LB-03-0212141145A”,生产日期则为07年6月。通过先前的网上查询,记者了解到,绿色食品标志的编号形式为:LB-XX-XXXXXXXXXX。“LB”是绿色食品标志代码,后面的两位数代表产品分类,最后10位数字中的前四位数表示标志使用的起始年月,五六位数表示地区,最后四位数表示当年批号。按照这样看来,这个批号的绿色食品标志是在02年12月开始使用的,到05年12月就应该已经到期了,可是这个已过期一年多的绿色标志现在却仍在使用。

  随后,记者在另一超市的江西特产食品区内看到齐云山南酸枣糕的外包装上也印有“绿色食品”的标志,其中143克包装的低糖型和1000克包装的普通型南酸枣糕的绿色食品标志的编号均为LB-53-0312141511A,从编号上看已经过期。此外,还有福建亲亲有限公司生产的麻辣和烧烤口味的香格里海苔及江苏波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波力海苔使用的也都是过期绿色食品标志外包装。除一般零食外,记者还在一些冷冻的肉制品包装上看到了过期的绿色食品标志。

  调查中,记者发现,大多数市民在购买食品时看的都是保质期,而往往忽略查看绿色食品标志的期限。一位正在超市购物的消费者表示,买食品的时候一般往往都是先看品牌,再看生产日期,没听说过绿色食品标志有保质期,也不知道如何去看。另一位消费者则表示,自己选购商品时总是爱挑有“绿色食品”标志的,但对于“绿色”认证究竟代表了食品何种品质,他却并不清楚。

  生产厂家 是遗留下来的库存

  9日下午,记者针对市场调查时所发现的问题,拨通了江西齐云山公司的销售电话。齐云山南酸枣糕生产厂家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早在几年前就开始申请绿色食品标志了,在标志到期后也有进行重新申请。记者在市场上看到的过期标志的包装属于以前遗留下来的库存,而且按规定,绿色食品标志到期后可以有半年的续展期,期间可以继续使用原包装,因此他们的这批外包装可以使用到07年6月份,在这期间都不算违规。而香格里海苔和波力海苔的包装续展期也都在今年6月左右,同属于此类情况。

  随后,记者又多次拨打了南昌昌碧芙蓉米生产厂家的电话,但均无人接听。根据记者从有关部门的了解,虽然绿色食品标志到期后可以有半年的续展期,但就昌碧芙蓉米绿色食品标志的编号来看,此批包装最多也只能用到06年的6月份,仍属于超期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监管部门 即将进行专项清理

  10日上午,记者就有关绿色食品标志的问题采访了江西省绿色食品办公室的臧处长。臧处长告诉记者,对于绿色食品标志的认证有一系列严格的要求。近几年,全国绿色食品都保持着快速发展的势头,但是,随着持续快速发展,绿色食品的监管工作也日益面临多方面的问题。在现实中,确实有些企业存在“一标多用”、“超期用标”等违规用标的现象。现行的管理条例规定中也确实允许企业在重新申报过程中有半年的续展期,但是若在这半年内重新申请没有通过认证或是没有再重新进行申请,都必须停止使用该标志,否则可视为假冒绿色食品。

  臧处长还提到,由于绿色食品标志需要经过一套严格的审批程序才能获得批准,有效期也只有三年。某些厂商的超期延用绿色食品标志,有些是为了节约成本不继续申报;有些是由于该产品在市场上的销售情况不好,所以到期后可能就不继续申报了;还可能是有些获得认证的企业在印制包装时考虑到成本问题,一次性印很多,在包装没有使用完的情况下造成了延期继续使用的情况。为彻底解决“超期用标”和标志期限混乱的问题,从今年九月份起,江西绿色食品办公室将规定:企业必须在绿色食品标志到期前半年提出重新申请认证,从而杜绝过期标志在市场流通,此后企业若继续使用过期标志将被视为违规。此外,在今年第四季度,江西省绿色食品办公室还将会同质监和工商部门对市场上的绿色食品标志进行一次专项清理活动,从而净化绿色食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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