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尤其是严厉查处关系到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伪劣食品,近日,市工商局出台了四项制度,确保广大市民的饮食安全。一是建立经营主体登记备案制度。通过摸底、调查,将市内所有经营业户都纳入监管行列,同时加强对经营业户的法律和形势教育,促使他们诚信经营,提高食品经营业主的守法意识。二是建立监管责任制度。通过划区分片,责任包干,将食品安全的监管责任分配到每一个基层工商所,工商所还要根据辖区特点,将经营业户分片分段分工,让每一位干部职工都负有相应的责任,提高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坚持奖惩结合,层层落实责任,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三是建立公开承诺监督制度。强化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平台作用,将12315进一步延伸到农村、社区、景点、学校,方便基层市民举报投诉,通过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畅通消费者举报投诉渠道,提高食品消费主体参与监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四是建立食品质量公示制度,通过设立宣传栏、发放宣传单公开食品质量信息,让广大市民能够及时了解到相关信息,做到清清楚楚花钱,明明白白消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