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8-03-26
【生效日期】:2018-03-26
【备 注】:http://www.hda.gov.cn/directory/web/WS01/CL0249/23154.html
为规范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工作,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河南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请于2018年4月13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79号A座1010房间(邮编450018),并注明“反馈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hnstsjb12331@163.com。
三、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至0371-65566812
联系人:胡志军
电话(传真):0371-65566812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