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宁食药监(综)函〔2018〕26号
【发布日期】 2018-02-08
【生效日期】 2018-02-08
【效 力】
【备 注】 http://www.nxfda.gov.cn/html/zhxtyyjglc/20180211/11101.html
各市、县(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2018年宁夏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国抽任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食药监办食监三〔2015〕35号)、《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食药监办食监三〔2018〕14号)和《宁夏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规范》(宁食药监〔2017〕31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依规范、按时完成抽样检测和不合格样品核查处置等各项工作任务。
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8日
(公开属性:正文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