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cqda.gov.cn/CL0073/35117.html
一、项目名称:重庆市国产保健食品备案
二、法定实施主体: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3.《保健食品备案工作指南(试行》
4.《关于发布《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一)》和《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一)》的公告》(2016年第205号)
5. 《总局关于印发〈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可用辅料及其使用规定(试行)〉〈保健食品备案产品主要生产工艺(试行)〉的通知》(食药监特食管〔2017〕36号)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五、备案时限:当场备案
注:收到备案材料后,备案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场备案,并告知申请人;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告知备案人补正相关材料。以上时限不包括申请人补正材料所需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