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宜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宜食药监〔2013〕24号
【发布日期】 2013-08-07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hbycfda.gov.cn/content-42995-690555-1.html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确保食品药品安全,我局制定了《宜昌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宜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