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大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有关科室:
为保障食品安全,加快推进食品可追溯体系建设,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黑龙江省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市局制定了《大庆市推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大数据互联网可追溯系统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大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