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柜管理人员作业规范
一、 主旨
为加强商场纪律之管理,特定本管理规章,使本公司及专柜之营业相关人员有所尊循,进而提升整体营运服务品质。
二、 管理规则
营业时间
按门店要求执行。若有配合调整之必要时(例:如过年庆佳节),得由管理部于三日前,以书面通知各柜之公司主管及柜位门市营业人员执行之。
三、出勤时间
1、各柜之营业人员于( )前进入柜位做清洁柜内工作及营业前之準备,进入(店面)之行进路线,由员工出入口旁,侧门进入.
2 、( )未于营业时间内这规定到职者,如经口头劝告告仍未改善者,第一次处人民币一百元之罚金第二次以后依倍数累进以日计算,如一年内累计超过三次,或连续三日未营业,视同放弃承租权.
晨检
3、( )由早班之楼面管理人员负责至卖场做例行检视,检视重点项目為:
场内地面,壁面,天花板之整洁(含柜内,外)
柜内营业用设备,灯光是否开啟.
四、营业人员之服装仪容:
a.头髮不可鬆散未梳理(熟食营业人员须著头巾或帽子)
b.女性营业员以淡妆為宜.
c.各柜自订之制服穿著应保持整齐清洁.
d.工牌一律配戴於胸前左前方,若有遗失则按规定申请,补发前以临时证配戴.
用膳
个人用餐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并严禁于柜内用餐及零食饮料茶水则不得将容器置于展售台上方.
打烊
1、( )由安管人员负责将卖场前门关闭,所以营业人员一律由员工出入口离场.
2.营业人员於客人疏散后,开使锁柜,盖布罩,清理垃圾,结帐,关灯及瓦斯后离场.
3.每周一楼面管理人员进入各柜位抄写一周之营业额.
4.维修人员配合安管人员於顾客,营业人员离场后,检视瓦斯间及其开关,关闭除冷冻,冷藏所须之电源外之公共设施电源.
5.安管人员於维修人员离场后,通知值班经理完成检查.
五、开立发票
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各专柜须严格执行开立统一发票规定:
发票应连同商品交于顾客,不得佔有或收集.
如经查觉有漏开发票情事,除通知改善外,另依漏开 发票面罚款100倍.
六、楼面安全
1.全体对於消防器材,设备放置场所及用法应加以熟悉,以备不时之需,除本公司於公共区域之消防器材外,各专柜亦应自备之.
2.严禁擅自私设电器,如灯泡,接用电线,插头及电热式壶.
3.灯泡切勿靠近布质或易燃物品,以免造成灾害.
4.打烊后,务必关闭非必要电器及瓦斯火种.
5.除食品冷冻冷藏设备外,其它电器插头应全部拔出.
6.烟蒂不可直接弃置垃圾桶内.
7.营业人员一律禁止在卖场,厨房及仓库内吸烟.
8.打烊后检查是否有可疑人员逗留躲藏在角落,并留意是否有顾客留置之物品,如经发现可疑人或物时,应即时通知安管人员处理.
9.打烊后,勿再擅自进入卖场.
八.现场陈列
现场pop架,每一柜位一个,且统一置於柜位左方(如( )因故移动须整齐划一).
各柜位外墙仍為公共设施,不得自行张贴海报及 pop或添加文字,图画,掛旗等.
各柜位内之海报pop等宣传,促销内容,应以整齐美观為原则.
各柜位之商品陈设道具,须於本公司所规定之范為内,不得任意超出.
柜内商品,存货之摆设,以不妨碍整体之美观及现场人员工作动线為原则.
九.一般规定
同仁之间合睦相处,主动协助他人,避免批评顾客及其他专柜之人员与商品.
随时注意自己仪态,不擅离工作岗位,不集中聊天.
随时整理工作区域内之环境,商品专柜应保持明亮,与整齐清洁.
营业场所中不得会客.
柜内不得吸烟,嚼口香糖及其它足以影响顾客產生不良印象之饮食.
注、因公司政策修改而抵触本规定时,则以公司政策為主,并做修定本规定之流程。